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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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