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我院学术服务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我院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7、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2018年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