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