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考核总评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录取推荐名单,报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法学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