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面试
(1)PPT报告:考生必须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2.各考核组可以选择是否附加笔试考核形式。
3.思想政治考核和品格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的规定,加试规定的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跨学科考生是指原所学专业不属于法学一级学科(代码为0301)的考生。
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