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9日网上公告《2018年电子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给每个上线考生邮件,在邮件中公布群号,请考生按要求进群认证;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持:
1)本人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到电子信息学院320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100元/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与专业面试同步进行,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心理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表(调档函、政审表等发放及回收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未按时提交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4、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全日制学硕: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占70%,复试综合成绩占30%
空间物理学、空间探测与信息处理技术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减去30分后计入初试总分
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占80%,复试综合成绩占20%
复试综合成绩=英语×0.2+专业课×0.4+综合面试×0.4
后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复试后未被全日制录取的可再申请非全日制专硕调剂,根据复试成绩核定是否录取,无须再次参加复试;错过本院复试的院外考生若申请非全日制专硕调剂,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
5、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体检时间:3月22日上午资格审查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信息公开: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以适当形式及时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电话:邓老师 027-68778464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cn
附件一:电子信息学院调剂申请表
附件二: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考研初试成绩分数段
电子信息学院
2018.3.3 附件一:电子信息学院调剂申请表.xlsx
附件二: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考研初试成绩分数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