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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与说明

2018年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与说明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7 15:43:00 解决时间:2018-07-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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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要求与说明

1.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请考生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s.***.cn/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cn)上查询。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或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出现上述行为的考生,学院将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或申请。

4.2018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选拔工作均按照《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和录取。

邮件寄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电子信息

学院323教学办公室邓老师(信件上请注明“报考博士

申请材料”字样,寄件方式:顺丰快递)

邮编:430072

联系方式:027-68778464

工作QQ群号:(进群专业-姓名认证)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11月22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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