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各方面,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形式: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和学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考核方式
1. 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时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3. 函调的考生现时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要求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且初试成绩须
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武汉大学201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满足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 调剂生须经复试小组的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笔试科目,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
5. 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非全日制)、护理学(非全日制),调剂系统时间为3 月27 日8:00 至3 月28 日8:00。
(二)调剂分类接收校内调剂
1. 校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2.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接收校外调剂
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靠前的高校择优接收少量优秀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 20%)。
(三)优质生源计划
学院拟接收少量来自本学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靠前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2018年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且初试成绩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