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考核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2.成立考核小组
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考核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
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 | 温州机电技师学院 | -- | -- |
电气工程 | 秦皇岛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电气工程 | 温州技工学校 | -- | -- |
2018年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专家考查方式。学院二级教授可以专家考查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是否录取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为准。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专家考查的方式进行招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