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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动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总评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

2018年武汉大学动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总评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2:17:00 解决时间:2019-01-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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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评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

1、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0)=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300)=初试总分÷3×0.6+复试成绩×0.4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35%+英语听力×15%+英语口语×10%+综合面试×40%

复试综合成绩(工程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80%+思想政治理论×20%)×35%+英语听力×15%+英语口语×10%+综合面试×4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的后核算总评成绩,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录取类别有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5、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按时收到档案、未通过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日制定向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均需签订相应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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