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进行录取。
2.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8年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划线原则及复试分数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