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018年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详见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内容包括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