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包括:组核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定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信息公开及公示;受理入学考核各类申诉,完成调查与处理、反馈工作等。
2、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学术评价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等。
3、考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我中心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各环节涉及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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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政金融) | 广东省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 | -- | -- |
财政与金融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会计(财政金融) | 广东省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 | 50 | -- |
财政金融类(金融服务)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 三 | -- |
财政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金融(金融管理) |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商贸类--会计(财政金融) | 广东省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 | -- | -- |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