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考虑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调剂复试须满足一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满足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4.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专业/领域复试,且占调入专业/领域招生指标。
5.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从教育部调剂系统拟接受调剂名单。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我院调剂复试专业/领域已限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复试专业/领域(含优质生源计划)
1.接受校内外全日制调剂复试专业\领域
085300城市规划(限原报考083300城乡规划学的考生)
085100建筑学(限原报考081300建筑学的考生)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限原报考085237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
2.接收校内、外非全日制调剂复试专业/领域
085300城市规划
085100建筑学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2018年3月31日复试工作未完成此类招生计划,可分批多次调剂招收校外生源。
(四)调剂方式及受理调剂申请时间安排
1.申请调剂者需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从群共享中下载,群号位于本文末尾),申请调剂者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亲笔签名。若被我院调剂录取,不可转回原报考单位及调剂至其他招生学校。
2.未提出调剂申请者不予调剂招收。
3.调剂复试申请者须于报名当日规定时限内提交《武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者均须在国家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并于报名日提交纸质版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