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测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8年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