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不分艺术文理、按各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在潍坊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政策、我校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018年潍坊学院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及毕业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