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表演艺术(非美术类专业)认可其他本科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校考成绩。
3.非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即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4.对于文、理、春季高考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2018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