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2.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录取。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高考文化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某一个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其他要求:英语(师范)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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