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新生须填写《泰州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纸质《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于9月21日上午11点前以院系为单位交至招生办公室(行政楼D1107),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泰州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定,并按程序公示。
(三)若有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分。
联系电话:0523-80769090。
附件泰州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2018年泰州学院申请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