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州学院教师子女、教工三村业主子女(业主须为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原托班幼儿。
2.具有海陵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父母双方持有效期内的海陵区居住证、同时持有海陵区房产证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4.在海陵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2018年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招生人数、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