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后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笔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中有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进行汇总,并计算考生的终成绩。以志愿优先,依据招生方向和总成绩分别由高向低进行录取,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