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初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英语(不考听力)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招生目录中前两门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2018年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课考试(原初试科目的第三单元)现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考生在所属学科进行专业课考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复试办法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可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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