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申请条件:
①、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以学院为单位评选;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乐于助人;
⑤、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按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每专业推荐一名(2016、2017级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参照两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综合评定);
⑥、如满足第五条中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足推荐名额,则按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补齐剩余名额。
2、评审程序要求
①、各年级根据申请条件,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
②、由候选人提出申请(A4纸打印一份),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按标准样表打印(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③、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
④、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8年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关于助学金评选的补充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