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专业计划数1:1.2比例确定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生录取名单和专业。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别划线单独录取。
(三)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根据报名考试人数,各专业计划数在不突破单独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可互相调剂。
(四)录取中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学院将于4月20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分别公示考试成绩、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具体时间要求以省教育厅要求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案来源于:2018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8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