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联考总成绩进行录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参加二志愿征集。
(2)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人数已达计划人数时,若其它专业有空额计划,则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此专业,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
(3)普通高中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如各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空额计划,我校将继续参加二志愿征集。
(6)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如有一项缺考,取消录取资格。
(7)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2018年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