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志愿投档时遵循“分数(位次)优先”原则,即全省考生按分数(位次)排序,分数(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当投档到第N名考生时,在该考生报考的各个学校志愿顺序中,将考生投到第1个尚未投档满额的学校,若12个学校都已投档满额则该考生投档不出去;第N名考生处理完毕,再处理第N+1名考生。
(2)平行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所填报高校的顺序从前往后依次检索,考生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后面的高校。
(3)投档时,只检索高校,不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投档后,高校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所填报的专业,确定每个考生的专业,考生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将有可能会被退档。因所有高校的投档是一次完成的,考生一旦被退档,可选择的机会将大幅减少。
(4)考生填报某所高校后,所填报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只对该高校有效,不对其他高校起作用。
2018年泰山学院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原则如何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