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决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基本原则,审核学校和各学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
2、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职责为:发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发布学校调剂信息公告;组织对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组织复试考生专业笔试;统一发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库;拟录取考生调档工作等。
3、相关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学院学科领域(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标准和办法;组织成立本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组织本学科领域(方向)复试考生加试、综合面试工作;组织本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核工作;对参加复试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等。
4、各招生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教师(导师)、1名英语听说测试教师、1名记录秘书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要求至少包括1-2名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要熟悉复试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公平、公正,且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整个复试过程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面试考场,全程录像并备案存档备查。
5、学校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巡查小组,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研究生处及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是督促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
2018年天水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批招生复试录取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