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上公布。
2、学校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召开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确定好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并要求为每位考生填好“录取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5、研究生处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监察处反映,电话:0938-8366382。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2018年天水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批招生复试录取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