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3)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学院不予录取。
(4)铜仁市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在总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第一志愿专业。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不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6)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以外,其余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8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高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