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
(二)新生学籍档案可在报名时携带,也可邮寄,请寄往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即:
自动化 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铜陵学院电气学院收 邮编244061
会计学 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铜陵学院会计学院收 邮编244061
(三)户口迁移依据本人自愿原则,愿意办理的,可以在入学前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户口迁入单位: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于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
(四)党、团员须携带组织关系档案。
(五)助学贷款办理: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本人可在入学前到户籍地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咨询电话:0562-5883641。
(咨询电话:0562-5883647;0562-5883654)
铜陵学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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