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普通本科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