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级、区级三好学生称号,天津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2) 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子女;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艺术类比赛(如独唱、独奏、绘画等)个人单项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
(4)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
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 年或达到飞行
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 年的军人的子
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下列考生可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