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师范大学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由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2. 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具体使用由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在投档省份结档时间要求急迫等特殊情况下,视情况可采取电话请示主管校领导,事后向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通报的形式解决。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决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