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对各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将对其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设立监督电话:23766343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要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