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各学院录取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各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务必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录取工作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和程序。
4、录取工作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