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报考情况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考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教育科学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