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学位。
3.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符合招生对象要求。(截止到2018年9月1日)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6.考生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