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初试情况,确定初试低控制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补报名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及缴纳报名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