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1)法学硕士
3月29日(周四)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B207
(2)法律硕士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3月30日(周五)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劝学楼A111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4月2日(周一)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劝学楼A113
2.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须交工作人员存档,请考生预留备份;
(4)复试费缴费凭证;
(5)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进入学信网www.***.cn打印,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
2.复试成绩评定标准: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即: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三)特别说明:复试为差额复试。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