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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则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11 01:42:00 解决时间:2018-11-12 18:19

满意答案

(一)录取规则:

1.各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2)政审不合格;

(3)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虚假信息。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1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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