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务必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以文字形式(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公布细则并组织实施。
4、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负责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