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请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2月底之前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通过EMS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有关报名条件补充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