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报工作每年四月份进行一次。
㈡ 资助项目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审。培养单位推荐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在学研究生总数的5%。申请者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将通过培养单位初审的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㈢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
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项目申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