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复试小组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培养单位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组和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