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学校建立了多元化资助体系。提倡学生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如需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准备好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借款的证明,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意书》)、个人印章。
2.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指标量化表》。
特别提示:①凡符合条件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贷款金额为本人被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5000元或5500元),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费标准②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在交费之前,应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暂不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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