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体检时间:3月8日—3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除周末);体检地点:校医院(四平路校区,赤峰路50号)二楼体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