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事 项 |
2017 年10月23日前 |
学院布置 “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
2017 年11月20日前 |
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的本校在学硕士生,由申请人所申请的学院安排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学院确定“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报送相应材料 |
2017 年11月底 |
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拟录取公示 |
注: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以学院为单位自由安排时间组织集中考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的报考通知或咨询拟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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