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
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
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同济
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
3.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018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拟录取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