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额分配
学硕(包括教育学、研究生教育学、跨文化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招生计划共计46名(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全日制专硕(包括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招生计划29名(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硕(包括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共计80名。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2、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40%。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6、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7、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018年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