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过程公示
各学院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录取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校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信息上报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部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申诉渠道
研究生部网址:http://master.***.cn/
申诉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纪检检察室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教中心906室
邮 编:300384
信 箱:jjw@***.cn
电 话:022-23085022
传 真:022-23773021
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部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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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